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進入倒計時,今晚撤站
山西經濟日報 2019/12/31
記者今天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各項工作準備就緒,已具備并網切換運行條件。從2019年12月31日24時起,我省與全國同步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屆時我省高速公路將執行新的收費模式和收費標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公路收費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國辦發〔2019〕23號)通知,我省今年開展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截至目前,全省861套ETC門架系統建設、1135條ETC車道建設改造、306處入口稱重檢測系統建設改造、23處省界收費站拆除及正線取直改造等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程系統建設已全面完成,ETC用戶突破550余萬輛,各項政策調整穩步推進,聯調聯試基本完成,具備并網切換運行條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和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取消省界收費站和調整收費標準的工作要求,從2020年1月1日起,全國高速公路執行新的車型分類標準,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調整后的收費標準要確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條件下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滿載)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于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山西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調整方案》確定我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統一執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489—2019)行業標準。
客車收費標準維持現行標準不變。8座和9座客車由原來的2類客車調整為1類客車,執行1類客車收費標準。
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統一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貨車收費標準按照道路、500米(含)以上隧道和橋梁、獨立黃河大橋分別核定。(《調整方案》詳見本報第4版)
據了解,調整后的收費標準按標準車折算后,定價水平為0.495元/車次·公里。新的貨車收費標準調整方案鼓勵重載運輸,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網整體運輸效率,兼顧了收費公路投資者、經營管理者、運輸業主等各方的合法權益。據相關部門的初步調查,按照擬定的貨車通行費收費標準測算,并疊加差異化優惠后,山西全省貨物運輸成本平均下降0.3%,物流運輸成本下降0.1%。
為保障貨車收費標準平穩過渡,我省設立一年期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本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500米(含)以上橋梁的貨車收費標準,延后至2020年4月1日起執行。
另外,2020年我省繼續實行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在貨車空重車運輸流向特征明顯、差異較大、橋隧比較高的路段,優化實施分路段、分時段、分行駛方向等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均衡調節局部路段貨車通行成本,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同時實行客運班車包繳優惠和ETC車輛普惠政策。2020年度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暫定執行期限為一年。(《山西省高速公路2020年度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細則》詳見本報第4版)
從2020年1月1日起,對符合政策規定的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和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將通過安裝使用ETC車載裝置、提前預約通行的方式,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并繼續享受車輛通行費減免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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