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樓里能不能開民宿?必須經業主一致同意
太原新聞網 2025/06/23
“居民樓里能不能開民宿?”“開民宿后頻繁出入的陌生租客,會不會影響小區治安?”近日,青年路一社區東陵里6號院的劉女士帶著疑問找到網格員,希望社區幫忙解決鄰居開民宿擾民的問題。
事情還要從幾個月前說起。深夜,劉女士突然被隔壁傳來的吵鬧聲驚醒。起初,劉女士以為是樓下住戶家來客人了,也沒當回事。可之后發現,每隔一段時間,半夜就會傳來喧嘩聲。長期的噪音對劉女士及家人的睡眠造成影響。她曾多次上門提醒,但每次都是不同的人,詢問下才知道,原來房子被租出去做了民宿。
網格員張芳芳了解情況后,咨詢律師有關“居民樓里能不能開民宿”的問題,得知根據民法典相關法規,如果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必須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并且應當盡量避免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張芳芳聯系了房東。房東表示并不知道承租人將房屋改成了民宿。隨后,網格員與房東、承租人進行協商,承租人承諾關閉民宿。
之后,網格員回訪劉女士時,劉女士表示近期沒有聽到噪音。
律師說法
山西德玉錦律師事務所楊晉露律師介紹,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如果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必須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并且應當盡量避免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據此規定,民宿不得擾民,影響其他居民日常生活。
律師提醒:公共安全需共同維護,遇此類情況,應先溝通協商;協商不成,應及時向物業或社區反映,尋求合法解決。依法理性維權并配合社區調解,是解決問題的正途。
掃描上面二維碼
手機看資訊
- 相關閱讀